[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1-00341 | [ 发文字号 ] | 渝医保发〔2021〕4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8 |
bt365备用网址_3658188_365bet中文官方网站医疗保障局关于更正渝医保发〔2021〕43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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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医保发〔2021〕46号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公立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bt365备用网址_3658188_365bet中文官方网站医疗保障局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43号)已发给你们,现将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对渝医保发〔2021〕43号文附件的内容作更正,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项目 编码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内涵 | 除外 内容 | 计价 单位 | 政府指导价(元) | 说明 |
250403088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标准品、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荧光扩增,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体外诊断试剂盒
| 次 | 50 | 1.适用各种检测方法。项目政府指导价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实行5:1混样检测的,每样本按不高于25元收费(含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实行10:1混样检测的,每样本按不高于20 元收费(含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 3.医疗机构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包括混检)的群众提供采样服务,群众无需挂号且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 |
250403088.01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5:1混检) | 次/样本 | 25 | 不再收取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费用。 | ||
250403088.02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1混检) | 次/样本 | 20 | 不再收取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费用。 |
二、以上更正内容与渝医保发〔2021〕43号文件一并执行。
bt365备用网址_3658188_365bet中文官方网站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