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一是对债务工具类型予以细化,减少监管盲区。二是明确将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借用外债纳入管理范围,持续完善对重点行业企业监管。三是提出外债用途正面导向和负面清单,从正反两个方面着力引导企业使用外债资金聚焦主业。四是明确企业外债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应与审核登记内容相一致,不得挪作他用。五是进一步明确审核登记的申请时点、主体、途径、材料等要求,规范申请变更的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六是创新和丰富事中事后监管。七是引导企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