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确立制造业差异化定位,推动制造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围绕产业链培育一批产业定位聚焦、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县城为重要载体,“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县域产业集中集聚发展。
当前,大部分省(区、市)制定了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相关政策,因地制宜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培育认定的块状经济产业集群示范区、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特色小镇等已超过600个,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日益显现。但是,调研也发现,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仍普遍存在主导产业优势不突出、质量效益不明显、发展环境不完善、核心竞争力不强、产业协作与协同创新能力不高、国际合作水平偏低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我们制定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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